咸宁高中2021年校园招聘方案
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6号)和省人社厅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鄂人社发〔2016〕23号)文件规定,经区委、区政府同意,咸宁高中决定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招聘11名高中教师,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。
二、招聘岗位(11个)
语文2 数学3 英语2 物理3 地理1
三、招聘条件
1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热爱教育事业;
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事业心、责任感;
3、身体健康,四肢无缺陷,五官端正,无心理疾病,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;
4、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;
5、具备普通高校一本院校师范专业学历;重点本科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受师范专业限制;
6、本科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(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),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(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7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(1)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;
(2)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;
(3)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;
(4)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。
四、招聘程序
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、报名和资格审查、面试、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等环节。
(一)报名和资格审查;
1、报名时间:2020年12月18日;湖北大学(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:30—4:00)
咨询电话:0715-8322536 8322025 8327393
2、报名要求:
(1)应聘人员填写《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》,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。
(2)应聘者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、在校的学习成绩表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学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
3、资格审查:
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,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。审核通过者提交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。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),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,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:伪造、涂改证件、证明等报名材料,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;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,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。
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,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,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。
(二)考试
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由咸安区委人才办、区教育局、区人社局共同组织,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。
参加面试的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,考生现场回答问题,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、教学能力、组织能力。
面试满分为100分,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。
面试时间:2020年12月18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
面试地点:湖北大学逸夫楼一楼
(三)签订就业意向书
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,按招聘岗位1: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(如遇成绩并列,以学历高者优先),并与咸安区教育局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。待2021年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后再予办理体检、考察及正式聘用手续。
咨询电话:
咸宁高中 0715-8322536
区教育局:0715-8327393
区人社局:0715-8328247 8322025